女大學生朋友圈買包半年沒到貨 維權屢屢碰壁
時下,在微信朋友圈買東西已成為一種時髦又方便的購物方式,對于這種購物方式,有人持肯定態(tài)度,也有人吃了“啞巴虧”。
今年1月初,小張通過微信朋友圈花1700多元選購了一個女包,可直到現在還沒到貨,維權過程中又屢屢碰壁。
補交關稅,還是沒拿到貨
小張在大連工作。今年1月初,她還在沈陽一所大學讀大四。當時,她通過微信朋友圈里一位朋友的推薦,加了一個微信號。微信號的主人是個女孩,家在沈陽,專做微商生意。
“微信號是英文名字,我就知道她在沈陽,名字、電話都不知道。我看中了她發(fā)在朋友圈里的一個女士包,說是美國代購,價格1480元。我通過微信付了款,她接收了。”
可是,一直到今年4月,小張還沒收到包。小張和女孩聯(lián)系。“包讓海關扣了,需要補關稅,不補關稅,包就沒了。”女孩說。
賣家讓小張往她的支付寶打262元。小張覺得不合理,當初談好的價錢,對方應該負責到底。但現在出了意外,包拿不到,小張只好忍耐,于是又付了款,但此后仍然沒有拿到包。
賣家稱責任在快遞公司
“好多天后我問她,什么時候把包給我?她說不管我了,讓我直接和快遞公司聯(lián)系。”小張說:“她給了我一個快遞公司的電話,這個公司叫‘唐三藏’,網上能查到這個公司。但是,這個公司電話沒人接。我又和她聯(lián)系,她說不管了,這事和她沒關系。我說我在你那買的,怎么能沒關系呢?最近幾天我再聯(lián)系,她已經把我拉黑了。”
小張的舅舅劉先生又用自己的微信號加這個賣家,當說到要為小張維權后,對方立刻將劉先生拉黑。
多個部門都說管不了
小張開始投訴,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
小張先找到微信客服,微信客服開始說三天后答復,后來說處理不了。小張說:“我有賣家的微信號,還有和賣家的微信記錄以及轉賬記錄。”微信客服依然表示:“你們之間是個人行為,客服不管這事。”
隨后,小張在大連報警,警察說事情發(fā)生在沈陽,應該到沈陽報警。小張又到大連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表示:“這是通過網上交易的,管不了。”
折騰了一圈,只剩下起訴了,但起訴需要到沈陽。才1700多元錢的事,小張覺得起訴有些不值。
小張說:“現在她還天天在朋友圈發(fā)商品信息,這不是騙人嗎?東西沒收到,還制約不了她!”
6月2日,記者根據小張?zhí)峁┑奈⑿盘?,申請加為好友,最后通過了。記者在其朋友圈中看到了這樣的宣傳語:“走直郵需要提交身份證照片過海關,只做正品!信譽兩年。”但是,這個賣家關于商品的信息沒開放。記者留言后,對方也沒回復。
朋友圈購物不受消法保護
據消協(xié)部門介紹,由于消費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的購物行為屬于私下交易,且缺乏正規(guī)的交易證據,因此,這類消費行為是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在微信朋友圈里消費時上當受騙,可能面臨投訴無門、索賠無門的后果。
近幾個月,記者接到不少網友的舉報,稱通過微信朋友圈網購遭遇了詐騙,微信轉賬后收到假冒偽劣產品,但提出退換貨后即遭到對方拉黑。大部分網友覺得涉及金額較小,投訴或報警也不能解決問題,便自認倒霉了。
不建議在微信朋友圈購物
遼寧開宇律師事務所馬巖律師說,朋友圈一對一的銷售方式不屬于普通的商品交易方式,一旦出現問題,雙方按照規(guī)定可以解除合同,但也只限于此了。
馬巖提醒市民,朋友圈中的賣家大部分屬于個人經營,一旦發(fā)現問題很難獲得法律保護。不建議大家在朋友圈購買商品,如果非要買的話,要預料到可能存在的風險。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收不到貨或者退還貨遇阻等問題,維權非常困難。
時下,在微信朋友圈買東西已成為一種時髦又方便的購物方式,對于這種購物方式,有人持肯定態(tài)度,也有人吃了“啞巴虧”。
今年1月初,小張通過微信朋友圈花1700多元選購了一個女包,可直到現在還沒到貨,維權過程中又屢屢碰壁。
補交關稅,還是沒拿到貨
小張在大連工作。今年1月初,她還在沈陽一所大學讀大四。當時,她通過微信朋友圈里一位朋友的推薦,加了一個微信號。微信號的主人是個女孩,家在沈陽,專做微商生意。
“微信號是英文名字,我就知道她在沈陽,名字、電話都不知道。我看中了她發(fā)在朋友圈里的一個女士包,說是美國代購,價格1480元。我通過微信付了款,她接收了。”
可是,一直到今年4月,小張還沒收到包。小張和女孩聯(lián)系。“包讓海關扣了,需要補關稅,不補關稅,包就沒了。”女孩說。
賣家讓小張往她的支付寶打262元。小張覺得不合理,當初談好的價錢,對方應該負責到底。但現在出了意外,包拿不到,小張只好忍耐,于是又付了款,但此后仍然沒有拿到包。
賣家稱責任在快遞公司
“好多天后我問她,什么時候把包給我?她說不管我了,讓我直接和快遞公司聯(lián)系。”小張說:“她給了我一個快遞公司的電話,這個公司叫‘唐三藏’,網上能查到這個公司。但是,這個公司電話沒人接。我又和她聯(lián)系,她說不管了,這事和她沒關系。我說我在你那買的,怎么能沒關系呢?最近幾天我再聯(lián)系,她已經把我拉黑了。”
小張的舅舅劉先生又用自己的微信號加這個賣家,當說到要為小張維權后,對方立刻將劉先生拉黑。
多個部門都說管不了
小張開始投訴,希望相關部門能介入調查。
小張先找到微信客服,微信客服開始說三天后答復,后來說處理不了。小張說:“我有賣家的微信號,還有和賣家的微信記錄以及轉賬記錄。”微信客服依然表示:“你們之間是個人行為,客服不管這事。”
隨后,小張在大連報警,警察說事情發(fā)生在沈陽,應該到沈陽報警。小張又到大連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表示:“這是通過網上交易的,管不了。”
折騰了一圈,只剩下起訴了,但起訴需要到沈陽。才1700多元錢的事,小張覺得起訴有些不值。
小張說:“現在她還天天在朋友圈發(fā)商品信息,這不是騙人嗎?東西沒收到,還制約不了她!”
6月2日,記者根據小張?zhí)峁┑奈⑿盘?,申請加為好友,最后通過了。記者在其朋友圈中看到了這樣的宣傳語:“走直郵需要提交身份證照片過海關,只做正品!信譽兩年。”但是,這個賣家關于商品的信息沒開放。記者留言后,對方也沒回復。
朋友圈購物不受消法保護
據消協(xié)部門介紹,由于消費者在微信朋友圈中的購物行為屬于私下交易,且缺乏正規(guī)的交易證據,因此,這類消費行為是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在微信朋友圈里消費時上當受騙,可能面臨投訴無門、索賠無門的后果。
近幾個月,記者接到不少網友的舉報,稱通過微信朋友圈網購遭遇了詐騙,微信轉賬后收到假冒偽劣產品,但提出退換貨后即遭到對方拉黑。大部分網友覺得涉及金額較小,投訴或報警也不能解決問題,便自認倒霉了。
不建議在微信朋友圈購物
遼寧開宇律師事務所馬巖律師說,朋友圈一對一的銷售方式不屬于普通的商品交易方式,一旦出現問題,雙方按照規(guī)定可以解除合同,但也只限于此了。
馬巖提醒市民,朋友圈中的賣家大部分屬于個人經營,一旦發(fā)現問題很難獲得法律保護。不建議大家在朋友圈購買商品,如果非要買的話,要預料到可能存在的風險。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收不到貨或者退還貨遇阻等問題,維權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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