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年貨注意了!春節(jié)長假或影響七天無理由退貨
年關將至,多數快遞公司逐漸步入“半歇業(yè)”狀態(tài);而到春節(jié)長假期間,多數商家客服人員將放假,不能提供服務。那么“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會因此受到影響?退貨日期是否可以順延?中新網記者為此進行了調查。
[調查]部分商家延長春節(jié)退貨期限 普通節(jié)假日不順延
“春節(jié)放假的7天將不計入無理由退貨時間內,但是,不建議顧客在此時退貨。”在一家電商平臺上開店鋪的某養(yǎng)生壺品牌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節(jié)后快遞和售后服務恢復正常后,可能更加方便。
另一家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店鋪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春節(jié)期間快遞是無法收寄件的,我們倉庫也沒人接收快遞,“遇到節(jié)假日,七天無理由退貨時效一般不順延,但春節(jié)假期比較特殊,快遞和客服人員都放假,所以免算在無理由退貨時間內”。
記者咨詢的其他多家店鋪也均表示,“七日無理由退貨”不會因普通節(jié)假日而順延,但由于春節(jié)假期的特殊性,售后客服也同時放假,店鋪將無理由退貨期限進行了順延。
淘寶網有關“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服務條款指出,退貨申請時效從物流簽收后的第二天零時起計算,滿168小時為7天。在處理流程及條件的規(guī)定中,淘寶網提出,若遇到買家在七天內已要求賣家提供“七天無理由退貨”服務而被賣家拒絕;或無法聯系到該賣家;或賣家中斷其經營或服務等情況,均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申請條件。
至于消費者關心的運費承擔問題,淘寶網明確,包郵商品需要買家承擔退貨郵費,非包郵商品需要買家承擔發(fā)貨和退貨郵費。
部分電商平臺規(guī)則缺“彈性” 不因春節(jié)等節(jié)假日延長退貨期限
與第三方賣家的政策相比,一些電商平臺自身的退貨規(guī)則并無太大“彈性”,不會因春節(jié)假期延長“七日無理由退貨”期限。
“亞馬遜將嚴格按照消費者實際收貨時間,計算七日無理由退貨時效,不同類別商品遵循不同的退貨規(guī)則,不因春節(jié)假期或者其他節(jié)假日而延長。”亞馬遜中國的客服人員提醒,消費者只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退貨申請即可,貨物的實際寄出時間可有相應延遲。
京東商城在針對自營商品的“售后服務總則”中指出,自客戶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可以退貨,15日內可以換貨,客戶可在線提交返修申請辦理退換貨事宜。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的退換貨,在商品完好的前提下,支持在7天(含)內退貨,卻不再支持15天(含)內的換貨服務。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1月6日發(fā)布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規(guī)定,“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fā)出退貨通知”,但是,并未對退貨的實際寄出時間進行規(guī)定。
[解讀]“七日”該按工作日還是自然日算? 專家說法不一
“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這是《暫行辦法》對“七日”時效的界定。這里的“七日”并未明確定義為自然日,只是特指一個“期間”。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來看,‘七日’既不是自然日也不是工作日,自消費者確認簽收貨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以實際退貨寄出行為為準。”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消費者與商家有特殊約定,仍可按照約定執(zhí)行。
楊立新解釋稱,從民法上來說,“七日”其實是一個期間,按照民法規(guī)則,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計算到第7天時,終止日是法定節(jié)假日的,向后再延長1天,可以用這1天的時間退貨。“比如消費者1月26日收到網購商品,從1月27日到2月2日均屬于法定春節(jié)假期,那么,消費者可再利用2月3日來行使退貨權利,也就是再給消費者一天申請退貨的機會”。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則認為,“雖然部門規(guī)章沒有明確說‘七日’是工作日,但從民事習慣來看,還是解讀為工作日更為合適,畢竟消費者在節(jié)假日存在出行需求,并不能保證及時驗視”。
劉俊海認為,保障有效的無理由退貨周期,一是為了造福消費者;二是可以倒逼商家用更嚴格的標準來約束營銷、售后服務等行為。
[小貼士]3月15日起 七日無理由退貨將有新變化!
國家工商總局于2014年2月13日發(fā)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讓消費者網購商品有了“后悔權”。相比之下,將于3月15日正式施行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則給了無理由退貨更多實操指南。
七類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暫行辦法》明確,四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包括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同時,這三類性質的商品也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一是,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fā)生改變的商品;二是,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三是,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不能以拆封、查驗為由拒絕退貨
《暫行辦法》還對“退貨商品完好”進行了詳細解釋,即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未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商家擅自以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或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將依法受到處罰。
無理由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
根據規(guī)定,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依法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此外,消費者參加滿足一定條件免運費活動,但退貨后已不能達到免運費活動要求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在退款時可以扣除運費。
商家應在收到退貨后七日內退款
《暫行辦法》明確,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退款方式比照購買商品的支付方式。
年關將至,多數快遞公司逐漸步入“半歇業(yè)”狀態(tài);而到春節(jié)長假期間,多數商家客服人員將放假,不能提供服務。那么“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會因此受到影響?退貨日期是否可以順延?中新網記者為此進行了調查。
[調查]部分商家延長春節(jié)退貨期限 普通節(jié)假日不順延
“春節(jié)放假的7天將不計入無理由退貨時間內,但是,不建議顧客在此時退貨。”在一家電商平臺上開店鋪的某養(yǎng)生壺品牌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節(jié)后快遞和售后服務恢復正常后,可能更加方便。
另一家承諾“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店鋪客服人員告訴記者,春節(jié)期間快遞是無法收寄件的,我們倉庫也沒人接收快遞,“遇到節(jié)假日,七天無理由退貨時效一般不順延,但春節(jié)假期比較特殊,快遞和客服人員都放假,所以免算在無理由退貨時間內”。
記者咨詢的其他多家店鋪也均表示,“七日無理由退貨”不會因普通節(jié)假日而順延,但由于春節(jié)假期的特殊性,售后客服也同時放假,店鋪將無理由退貨期限進行了順延。
淘寶網有關“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服務條款指出,退貨申請時效從物流簽收后的第二天零時起計算,滿168小時為7天。在處理流程及條件的規(guī)定中,淘寶網提出,若遇到買家在七天內已要求賣家提供“七天無理由退貨”服務而被賣家拒絕;或無法聯系到該賣家;或賣家中斷其經營或服務等情況,均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申請條件。
至于消費者關心的運費承擔問題,淘寶網明確,包郵商品需要買家承擔退貨郵費,非包郵商品需要買家承擔發(fā)貨和退貨郵費。
部分電商平臺規(guī)則缺“彈性” 不因春節(jié)等節(jié)假日延長退貨期限
與第三方賣家的政策相比,一些電商平臺自身的退貨規(guī)則并無太大“彈性”,不會因春節(jié)假期延長“七日無理由退貨”期限。
“亞馬遜將嚴格按照消費者實際收貨時間,計算七日無理由退貨時效,不同類別商品遵循不同的退貨規(guī)則,不因春節(jié)假期或者其他節(jié)假日而延長。”亞馬遜中國的客服人員提醒,消費者只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退貨申請即可,貨物的實際寄出時間可有相應延遲。
京東商城在針對自營商品的“售后服務總則”中指出,自客戶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可以退貨,15日內可以換貨,客戶可在線提交返修申請辦理退換貨事宜。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消費者個人原因導致的退換貨,在商品完好的前提下,支持在7天(含)內退貨,卻不再支持15天(含)內的換貨服務。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1月6日發(fā)布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規(guī)定,“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fā)出退貨通知”,但是,并未對退貨的實際寄出時間進行規(guī)定。
[解讀]“七日”該按工作日還是自然日算? 專家說法不一
“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這是《暫行辦法》對“七日”時效的界定。這里的“七日”并未明確定義為自然日,只是特指一個“期間”。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來看,‘七日’既不是自然日也不是工作日,自消費者確認簽收貨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以實際退貨寄出行為為準。”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消費者與商家有特殊約定,仍可按照約定執(zhí)行。
楊立新解釋稱,從民法上來說,“七日”其實是一個期間,按照民法規(guī)則,不管起始日是哪天,計算到第7天時,終止日是法定節(jié)假日的,向后再延長1天,可以用這1天的時間退貨。“比如消費者1月26日收到網購商品,從1月27日到2月2日均屬于法定春節(jié)假期,那么,消費者可再利用2月3日來行使退貨權利,也就是再給消費者一天申請退貨的機會”。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則認為,“雖然部門規(guī)章沒有明確說‘七日’是工作日,但從民事習慣來看,還是解讀為工作日更為合適,畢竟消費者在節(jié)假日存在出行需求,并不能保證及時驗視”。
劉俊海認為,保障有效的無理由退貨周期,一是為了造福消費者;二是可以倒逼商家用更嚴格的標準來約束營銷、售后服務等行為。
[小貼士]3月15日起 七日無理由退貨將有新變化!
國家工商總局于2014年2月13日發(fā)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讓消費者網購商品有了“后悔權”。相比之下,將于3月15日正式施行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則給了無理由退貨更多實操指南。
七類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暫行辦法》明確,四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包括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
同時,這三類性質的商品也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一是,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fā)生改變的商品;二是,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三是,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不能以拆封、查驗為由拒絕退貨
《暫行辦法》還對“退貨商品完好”進行了詳細解釋,即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未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商家擅自以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或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將依法受到處罰。
無理由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
根據規(guī)定,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依法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此外,消費者參加滿足一定條件免運費活動,但退貨后已不能達到免運費活動要求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在退款時可以扣除運費。
商家應在收到退貨后七日內退款
《暫行辦法》明確,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退款方式比照購買商品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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